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安排,将于近期开展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课题结项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项目合同号年份为2022年度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课题,以及之前提出延期申请,经省教育厅同意的其它年度思政专项课题,并已按照项目合同书规定的目标和成果形式完成研究工作,达到了结题验收标准。项目负责人未按合同规定的完成日期申请验收,以书面形式报送科研处,学校统一向省教育厅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处申请延期验收。
二、工作安排
1.此次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由省教育厅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处、科研与研究生教育处共同组织,将于近期集中开展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2.各有关单位须在12月20日下班前,按照要求提交申请结题验收的成果验收报告书、项目合同书、课题经费决算况、发表论文(期刊封面、发表刊号页、目录、全文)复印件等相关材料,还可以提供研究成果报告及使用单位证明、著作成果(封面、发表刊号页、目录)复印件,一式五份,逾期不予受理。
3.整体验收工作结束后,由省教育厅统一下发项目验收报告 书和结项证书。未通过本次验收的项目,给予半年的整改期,整改完成后可继续参加下年度的验收工作。
三、工作要求
1.验收工作采取召开现场答辩会的方式进行,包括项目专家 组审阅材料、负责人现场汇报(使用 PPT)、专家组提问和综合评议等环节。
2.具体验收时间、地点、流程等,另行通知。
3.验收标准参照《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参考指标 (暂行)》执行。其中,对基本指标中“ 一般项目需获B类成果至少2项(含 B+、B、B-级,其中1项为B级及以上)”的规定不作硬性要求,项目负责人只需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身份, 在省级以上期刊公开发表至少2篇与本项目有关的文章,成果级别达到B类。
5.纸质版材料电子版材料(包含成果验收报告书、项目汇总表、现场答辩用PPT等) 以部门为单位在12月20日前纸质版报送科研处410室,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155055699@qq.com。
附件:1.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参考指标(暂行)
2.思政专项验收项目汇总表
3.验收会议主要内容
4.成果验收报告书
5.2022 年度全省高校思政工作专项课题立项名单
科研处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