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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省教育厅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18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安排,将于近期开展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课题结项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项目合同号年份为2022年度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课题,以及之前提出延期申请,经省教育厅同意的其它年度思政专项课题,并已按照项目合同书规定的目标和成果形式完成研究工作,达到了结题验收标准。项目负责人未按合同规定的完成日期申请验收,以书面形式报送科研处,学校统一向省教育厅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处申请延期验收。

二、工作安排

1.此次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由省教育厅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处、科研与研究生教育处共同组织,将于近期集中开展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2.各有关单位须在1220日下班前,按照要求提交申请结题验收的成果验收报告书、项目合同书、课题经费决算况、发表论文(期刊封面、发表刊号页、目录、全文)复印件等相关材料,还可以提供研究成果报告及使用单位证明、著作成果(封面、发表刊号页、目录)复印件,一式五份,逾期不予受理。

3.整体验收工作结束后,由省教育厅统一下发项目验收报告 书和结项证书。未通过本次验收的项目,给予半年的整改期,整改完成后可继续参加下年度的验收工作。

三、工作要求

1.验收工作采取召开现场答辩会的方式进行,包括项目专家 组审阅材料、负责人现场汇报(使用 PPT)、专家组提问和综合评议等环节。

2.具体验收时间、地点、流程等,另行通知。

3.验收标准参照《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参考指标 (暂行)》执行。其中,对基本指标中“ 一般项目需获B类成果至少2项(含 B+BB-级,其中1项为B级及以上)”的规定不作硬性要求,项目负责人只需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身份, 在省级以上期刊公开发表至少2篇与本项目有关的文章,成果级别达到B类。

5.纸质版材料电子版材料(包含成果验收报告书、项目汇总表、现场答辩用PPT等) 以部门为单位在1220日前纸质版报送科研处410室,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155055699@qq.com

 

附件:1.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参考指标(暂行)

2.思政专项验收项目汇总表

3.验收会议主要内容

4.成果验收报告书

5.2022 年度全省高校思政工作专项课题立项名单

 

科研处

2023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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