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太阳成集团建立实践学期实施方案》相关规定,按照《实践学期教学计划》安排,现将2023—2024学年实践学期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践时间
2024年1月8日—2月4日,共计4周。
二、实践内容
各学院可按照学校实践学期认知类实践、技能类实践、研究类实践和社会公益类实践整体安排,根据专业特点和员工个性,采取多种形式的实践活动。如社会调研、跟诊学习、创新创业活动等。
三、实践组织
1.各学院要充分合理利用校内外实践资源基础上,可集中组织员工实践活动,也可指导员工分散进行实践活动,原则上实践地点为员工家庭所在地。
2.为保证员工实践质量,各学院选拔优秀教师,按师生比1:120配备担任实践学期指导教师;第一学期寒假学期为社会认知,由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担任指导教师,按师生比1:200配备指导教师。
3.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员工确定实践内容,做好实践过程管理及实践成绩认定,指导教师的教师工作量按20学时计算。
4.各学院要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强调实践纪律要求,做好实践过程管理,确保实践学期组织管理有序。
四、实践考核
1.各学院可根据不同专业、年级的实践内容制订不同的考核方式,实践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记载。
2.员工实践成绩达到及格以上者,第一学期计2学分,第三、五、七学期各计1分;实践成绩不及格者,需在暑期补充开展实践活动,经考核合格后,计相应学分。
3.各学院请于2023年12月15日将《实践学期授课计划》(教学班可合班)电子版表格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员工成绩由各学院在实践学期结束后,于2024年3月15日前,在学校教务管理平台上完成成绩上传工作,并将纸质版成绩单盖章后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联系人:张伟莹 联系电话:15948000943
附件:《实践学期授课计划》
教务处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