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和省政府《吉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67号),学校已于2023年9月1日下发了《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中规定全校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30学时,专业课不少于60学时。本年学习将于2023年12月31日结束,请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进行线上学习,逾期不予补学。因未按时完成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个人承担。
附件:1.《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有关工作的通知》
2.省人社厅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有关工作的通知
3.吉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操作手册
人事处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