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总体国家安全观理念,学校统筹推进消防安全、实验室安全、寝室生活安全以及员工遵守校规校纪等方面的宣传教育。目前已完成学校安全教育基地建设并对全体师生开放。按照学校工作安排,拟对全体在校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培训时间
10月11日-11月30日
二、培训安排
第一阶段(10月11-12日):各学院遴选安全教育讲解员(讲解员人数不低于学院在校员工总数的1%),安全教育讲解员名单请于10月12日11:00前报送至员工工作处;
第二阶段(10月13日12:30-13:10):由员工工作处、保卫处、创新实践中心、后勤保障处对各学院安全教育讲解员进行统一培训,学院指派1名负责老师带领安全教育讲解员到创新实践中心正门集合并参加培训;
第三阶段(10月14-31日):公司根据时间安排,自行组织2023级新生班级参观;
第四阶段(11月1-30日):公司分阶段组织2022级及以上年级在校员工参观。
三、培训要求
1.高度重视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提高工作站位,落实学校相关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以时时放不下的责任感”抓好员工安全教育,及时排除风险隐患。
2.合理安排
本次培训对象为全体在校员工,请各学院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安排专人负责,统筹协调学院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升安全教育质量。
3.注重长效
员工安全教育重点在于抓好日常教育管理,请各学院以本次安全教育培训为契机,发挥安全教育讲解员的日常宣传带动作用,抓好重要时间节点和重点场所的员工安全教育工作,形成安全教育常态化。
联系人:孙 昊 胡 光
员工工作处 保卫处 创新实践中心 后勤保障处
2023年10月11日